提前拟定一份详细的合同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利益,避免损害的发生,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我们需要认真研究和制定合同,确保其合法有效,以下是会述职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挖鱼塘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
挖鱼塘合同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座落、面积、用途
出租土地、鱼塘位于西区原1村工字塘 。
双方同意出租土地、鱼塘可用于种植、养殖。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叁年。出租方从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将土地、鱼塘交付承租方使用至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收回。注明(鱼塘水位以低于最低基面30厘米为标准,如高于标准造成其它损失或别人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租鱼塘户的塘基由承租户负责加固,如承租的鱼塘四周基地由别人承租种植的,承租鱼塘户应允许承租基地人在该鱼塘取水淋作物,承租基地户若想在别人承租的鱼塘搭瓜棚的,应征得承租鱼塘户同意方能搭瓜棚。水电设施费由承租方负责。)承租的土地不能建猪舍及其它建筑物,承租的鱼塘不能养殖埃及塘虱。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每年土地、鱼塘租金为(大写)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承租人应当在每年月 日前交齐下一年度的`租金。
承租方应在签定合同前先付一年租金(即14000元)及一年租金的50% (¥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完整履行合同后,如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按期按原状交回租赁物后十天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承租方每年使用前交纳当年租金,不得逾期。如逾期一个月,出租方有权收取当期租金30%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则视为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鱼塘,并追缴承租方的当年租金、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取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出租方中途解除合同,将土地另租给第三人,除返还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当年租金的二倍。
2、如承租人出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出租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果造成其它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达 天以上;
(2)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擅自改造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严重背离原租赁状态的;
(4)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存在违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免责条件
1.遇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如土地已不适于继续履行合同,则双方可终止本合同。
2.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或西区居委会及上级部门收回土地、鱼塘(出租方提前45天通知承租方),则本合同终止。被收回鱼塘、土地,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
3.承租方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六、其他
1.甲、乙双方是独立的两个经济实体,各自拥有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各自债务自行负责。
2.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居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挖鱼塘合同篇2
甲方:清城区长埔象牙、象东、象西、象星村民小组 乙方:
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效益,经甲方召开家长会议讨论决定,甲方将原南丫塘(土名):口鱼塘,面积 亩出租给中标者(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鱼塘面积及各要占有数量:
象牙村占 亩; 象东村占 亩; 象西村占 亩; 象星村占 亩。
二、租赁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一定为壹拾伍年(小写20xx年)。即第一个五年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每五年递增500元。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三、租金及上交时间:在租赁期内,乙方上交甲方鱼塘租金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整(¥ 元)其中:象东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象牙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西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星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乙方除上交甲方租金外,还上交甲方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给乙方,如中途征收押金同样退回押金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交清当年的租金,即以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上述土地中途国家征用,当年租金不退回。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处理在承包期内不受本村民阻挠和干扰乙方正常生产和经营。
2、负责处理该鱼塘因权属问题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的规定交清每年的承包款。
2、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及各项税收。
3、负责承包期内的一切经营费用。
4、在租赁期间内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条款:
1、关于乙方改变鱼塘使用时,如填鱼塘改变使用用途。(填土款归乙方所有,填土面积 亩,填土高度 米高平公路,填土款 元/m)。
2、在本合同期内因国家或村镇建设需要征收该鱼塘时,双方无条件服从,我村同征地单位签订合同即日起该土地归四象集体所有。在甲方收回此地时并不补偿填土款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征地单位按国家的有关征用土地的政策给予补偿。土地征地款属甲方集体所有,承包鱼塘范围内的填土款补偿及该土地附作物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发展需要,乙方所建的工棚和架设电线电路归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毁坏。
4、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转包(转让),或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办好转包合同方可转让,否则视作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清每年的承包款,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失赔偿,双方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上诉法院,法院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裁决,并由法院按裁决书的执行处理。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挖鱼塘合同篇3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养猪场建筑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猪舍、办公室、宿舍及仓库建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猪舍、办公室、宿舍及仓库建房屋檐面积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_号 坯房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_号(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则往后推迟一天)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_号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小时;
(3)不可抗力自然条件;
五、工程竣工: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质量标准: 县质量检测局为准(不包括材料质量)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则需及时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误工,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费则按照市价赔偿。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监督。在猪舍内部结构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动乙方的施工人员。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挖鱼塘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现将位置于四都镇新四村黄塘嶂的黄塘嶂水库及甲方在黄塘水库边开挖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水产养殖及其它相关养殖,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则下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面积:
水库水产养殖面积约30亩、水塘约3亩
二 、承包时间:
承包期为 年从20xx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个人鱼塘承包合同范本。
三、承包费用:
前10年承包费为每年 元整(¥ ),后 年承包费为每年 元整(¥ )于每年12月前准时上交甲方。
四、四方权力和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
2、 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经营及养殖行为。
3、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做好三通工作即通路、通水、通电。
4、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在水库、水塘的合法养殖活动,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水库水面及鱼塘进行正常合法的养殖活动时,甲方应及时出面解决、如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养殖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养殖损失。
五、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应按时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2.包期间经乙方使用而产生的电费、水费、及其他养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在水库周边养猪。
4.承包期间乙方有义务帮甲方看管甲方名下的花木及其他基础设施不被损坏、偷盗。
5.为了养殖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网箱、鸡舍、鸭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响水库工程设施安全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六、如因国家征收养殖损失补尝归乙方、其他补尝归甲方。
七、如果对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八、附甲方原承包合同复印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甲方:
乙方:
挖鱼塘合同篇5
发包方: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管好水库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水产养殖,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兼顾,经村委充分讨论并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承包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 村的黄塘水库,水库水产养殖面积约20余亩,承包给乙方水产养殖,水库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自20_年2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用及付款方式
承包费为 元/年。 年的承包费共计 元( 元),于合同签定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若今后物价上下浮动互不补偿对方差额。如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未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水库属甲方所有,乙方有经营使用权和收益权,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实施正当的监督和管理,但是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在届期内,甲方不得增加承包费用或变象收取其他费用。
2、甲方负责办理该水库对外的所有手续(不含乙方在经营中所需办的手续);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做好通车路、通三相电到水库大坝上。协助乙方办理经营用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承包期内,甲方应承担水库工程的维护、建设等费用。因国家建设对水库进行维修,应尽量考虑乙方利益,本着双赢原则与乙方充分协商,应尽量定于农历10月份进行维修,如确实需要提前施工,尽量在二个月内完工,如确实对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农业用水,乙方不得阻拦。但甲方应尽量保证乙方养鱼所需最低用水,以水位线低于下水口为限,放不出水为止。如特殊情况下需抽水,抽水时须得乙方同意,且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保鱼水位最低不低于1.5米。 如抽水影响到乙方的养鱼生产,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为了养殖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网箱、鸡舍、鸭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响水库工程设施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种植农作物、树木,期满后应拆除搬迁、停止耕作、自行砍伐,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拆除。
6、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做好防盗工作,如造成水库发生偷盗现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偷鱼,炸鱼等治安案件。
7、甲方现有水库底渔无偿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捕捞库区渔时,只能用网,不得将库区水资源抽干,合同期满后,双方如不再续包,则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将库区水资源抽干清理底渔完毕后,归还水库给甲方。
第五条、风险责任
1、甲方承担水库工程设施因自然灾害、他人破坏、自身老化等引起的风险,乙方承担因自然灾害、管理不善、技术偏差等对养殖经营造成的风险。
2、乙方必须服从上级下达的防汛的规定。蓄水、排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蓄水、排水当水位高出水库高排水口时,自动排放,如遇特大洪水造成村民责任田被淹没,乙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更变; 2、 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自义务: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名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应重新签订合同。
4、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原有关本水库的承包合同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失效,一切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单位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 方(签字):
鉴证单位(签章):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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