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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工作总结篇1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总结
根据《**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规定的要求,现将今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2016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县安委会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保障我局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完成。
一、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并在本部门、本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及县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布署,布置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1、了解并及时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组成,明确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制定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3、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上报了县人民政府。
4、与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要求县(区)林业局与辖区内的木材加工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机制体制,落实并加强木材经经营加工企业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
5、根据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局直属林业有关单位和业务科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工作布置。
6、组织开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本局30名职工及八步木材交易市场40名加工作坊业主,参加全局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7、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工作。主要是通过检查、督促局直属单位及县(区)林业局通过与辖区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形成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年来,认真组织局相关部门全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督促各相关单位和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督队伍三项建设;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制定的安全工作措施,重点是保证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到位、制度能够得到落实执行,并尽快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亲自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厅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布置,解决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根据全年业务工作,组织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县(区)督促检查组,结合业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督查、督促。
2、各业务科负责人签定(含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以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保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
3、节假日前,亲自组织或委托其他局领导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和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督促注意节假日做好各种安全防范。
三、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布置、同时组织实施,结合业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督查、督促。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布置、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并且多次召开的科室负责人业务工作汇报会议上作了强调,督促分管领导注重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依法对全县所有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了核查,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纳入核查范畴,督促木材加工企业制定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四、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方案、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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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好例行的季度和节假日前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外,要求本局各科室根据各行业不同季节的安全生产特点,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排查事故隐患,按照规定做好上报。根据检查督查所了解的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
五、按规定设置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安委会的规定,我局成立了林业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了分解落实,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六、本部门、本系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赶赴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做到了按照 “一岗双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通过单位内部业务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大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来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年本局取得了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效果。
一岗双责工作总结篇2
2021年在县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行政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九届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我支行一季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做好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我支行队伍的廉洁高效,为支行金融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纪律保障。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二、狠抓作风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坚持权力制约监督
党员干部首先要率先垂范,做好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我支行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源头防腐。实行两个责任并追,一案双查问责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同时必须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坚决防止四凤问题的反弹。同时我支行加大对领导干部、职工群众在使用公车、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检查力度,抓好窗口行业作风整顿,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做到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始终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
三、立足全局,加强内控制度教育,建立一支廉洁自律的队伍
在县党委、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然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群众的期望仍有距离。下一步,我行将继续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在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廉政教育力度,为城乡建设事业和建设队伍的两个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岗双责工作总结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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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工作总结篇4
通过以上学习活动,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自己更加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了更加牢固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从思想上筑起了一道永不倒塌的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工作中处处以党风廉政工作为基准点。在开展业务工作时,能把业务工作与公司党委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慎权、慎欲、慎微、慎独”的原则,把握分寸,以公司大局、利益为重,不搞私人关系。除严格要求自己外,对分管业务内人员也做严格要求,了解人员思想动态,要求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服务基层,服务一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基层,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加强自身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以严谨的生活作风和良好的个人形象带动人、影响人、激励人,发挥好率先垂范作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让他们利用自己的地位、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做到与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是要求分管科室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提高思想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贯彻落实好集团公司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利用检查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贯彻、模范实践“三严三实”的要求,消除“官本位”意识,一心一意为一线服务,进一步增强了他们服务基层的宗旨观念。三是帮助指导分管科室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了分管部门的规范有序运转;四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一线,通过下井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及时向党委提出了一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为总工程师,重点对矿井的系统优化、支护设计优化、冲击地压防治、水害防治和高温热害防治等技术工作进行落实和监督。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牢固树立“冲击灾害可防、可控、可治”的理念,坚持“低应力开采、均能量生产”的原则,全面落实“强监测、强卸压、强支护、强管理”和“低密度、低应力、低扰动”治灾措施,建设了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中心,设立专门的监测监控室,并与山东思科赛德公司合作安装了冲击地压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将微震监测系统、应力监测系统、支架压力监测系统等整合在一起。多次迎接了上级部门、兄弟单位的参观、交流、检查,提升了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面貌和水平。二是积极协调推进无煤柱自成巷110工法关键技术在海纳煤矿中的实施。为从根源上解决海纳煤矿冲击地压等安全事故,减少煤炭资源浪费,2019年7月,公司与王院士工作站签订切顶卸压无煤柱自成巷技术研究合同,2019年11月初,海纳煤矿开始进行110工法施工,截止到现在,共完成100余米切顶留巷工作,留巷效果良好。三是积极协调推进基于gis的透明化工作面智能开采技术研究。本项目通过研究海纳煤矿3301工作面构建基于gis的透明化工作面智能开采管控平台,建立高精度的透明化综采工作面,集成工作面成套装备的实时数据、智能视觉巡检信息,利用传感器数据动态修正工作面地质体和煤岩层数据模型,为工作面成套装备提供采煤截割线、直线度基线、俯仰采基线,指导工作面装备在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少人或无人开采,达到安全管控的目的。目前3301智能化工作面已调试运行正常,支架自动跟机及煤机记忆截割运行稳定。四是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科技成果征集活动,评选优秀的小改小革等创优创效项目,并推广应用。2019年共计申报9项科技计划项目,并按照计划任务书有序进行,认真做好阶段性总结,目前正在开展的科技项目分别为:《深井中厚煤层无煤柱自成巷110工法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单元支架单轨吊机械手循环搬运系统研究》《深厚表土冻结井筒、井壁沉降偏斜技术研究》。
回顾一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领会精神不够深刻。二是平时重事务、轻学习,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三是存在重指导、轻实践的现象。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加强自身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廉洁自律,严守法纪,永葆共产党员本色。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个人工作年度计划,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为海纳煤电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岗双责工作总结篇5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邹平县政府及各行政主管部门、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下设的各行政主管单位。
第三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关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制度,负责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的各行政主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二章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县长、镇(办、开发区)长(主任)是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同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对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六)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第五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本级政府行政首长的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和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本行政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本级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第六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其他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四)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第三章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各行政主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贯彻实施、执行落实;
(二)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四)组织和领导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明确建立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工作条件;
(六)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第八条 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各行政主管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受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三)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本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股、站、所、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四)督促、指导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本部门、本单位和所管行业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 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责
第十条 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是县政府安委会的工作承办机构,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县政府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县政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导全县全生产重要工作的开展落实;
(二)坚持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动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综合监管;
(三)组织协调督导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及安委会召开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章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十一条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县政府及安委会的领导下,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职责;
(三)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县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工矿商贸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上级对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直接监管,综合管理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
(五)组织协调管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定期对各镇(办)、开发区和县直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贻误工作的,提出整改措施,并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制度。县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定期对各镇(办)、开发区和各部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四条 坚持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制度。各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和年终应就安全生产情况向县政府写出书面述职报告,由县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述职报告进行审核和评议,并将述职情况汇总后向县政府报告。凡本行政区内年度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造成重大影响的,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邹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计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总结
双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 双想 总结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岗位职责(共6篇)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汇报材料
一岗双责工作总结篇6
一、突出政治导向,抓实学习教育
二、突出规范导向,抓实责任落实
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_x党支部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专题学习区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_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区委书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推动会上的讲话,准确把握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_x工作特点,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清单,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就延伸到哪里。不断深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制定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围绕工作职能和重点任务,动真碰硬强化查责追责,以专项治理实际成效营造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强大气场,促进真管真严真担当。
三、突出问题导向,抓实作风建设
一是深化党员监督管理。推进监督执纪精准从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学习贯彻节日期间十严禁六严禁九严禁等纪律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落实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传达学习区纪委《___问题通报》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郑德荣等同志先进事迹,通过正反双向教育,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二是深化从严治团。按照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从严治团。以机关党支部为先导,在形成制度化带动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团内监督保障体系的落实。开展基层团组织固本强基工程,在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团员教育管理等方面推动全团管理从严、工作从实。开展主题大调研活动,抓实干部作风建设,广泛深入听取基层声音,了解青年诉求,脚踏实地服务青年所急所需,不断增强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领全区团员青年融入发展大势。
一岗双责工作总结篇7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把它当作每天的必修课,坚持在社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部署。根据分工,对我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实绩考核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要求,形成了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以防为主,重在落实。利用市民学校教育平台,组织干部职工、辖区党员统一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召开廉政工作例会,开展自评、互评,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工作。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本人平时能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学习笔记。注意学习研究法律知识、管理知识、领导知识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拓宽自己的视野。坚持每天抽出一定时间看阅党报、党刊和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有关文件、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基层工作方法,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四)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积极开展学习党风廉政法规活动,以《党章》要求约束自己,以《廉政准则》、《处分条例》规范自己,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小事做起,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五)防微杜渐,执政为民。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工作期间我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非法利益,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俭以养德,保持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不越雷池一步。同时,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二、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一是坚持服从集体领导,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本人始终把维护团结、带好队伍作为支部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重视做好表率,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本人作为班子的一员,认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公道正派、讲大局、讲党性,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观点鲜明。
二是坚持服从命令,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也坚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对工委信访、扫黑除恶完成情况负责,又对教育社区辖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发扬艰苦奋斗作风负责。同时,加强对自己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从不以权谋私。
三、自身不足及产生的原因
在学习和工作中,我也发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中我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存在老好人现象,愿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个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平时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身工作主要是抓好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三是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四、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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