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将书中智慧转化为实践的关键,在写读后感时,可以对比自己与书中角色的生活经历与选择,会述职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嫂小说读后感推荐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嫂小说读后感篇1
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里面的女主人十分漂亮,男主人公十分温柔和体贴,但男二号确是一个花言巧语,十分奸诈的人。这本书就是《德伯家的苔丝》,作者是英国的哈代。
这本书主要讲了:苔丝的父亲听说自己是古代贵族的后裔,便要女儿去一个自称是德伯后裔的富老太婆家攀亲。苔丝到了那儿却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糟蹋了。苔丝在牛奶场做工时与安奇尔相爱。当他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安奇尔却没有原谅他而是抛下她前往巴西发展。苔丝家里陷入窘境,丈夫沓无音讯,绝望中的她只能被迫和亚历克同居。安奇尔回国来找妻子。但苔丝觉得没有脸面重回丈夫的怀抱,只好杀死了亚力克。与丈夫一起度过了幸福的五天后,苔丝被捕了
当苔丝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时,亚历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给毁了,而亚历克却理由充分的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爱苔丝,难道这样也是爱的方法那?他这样的方法只能找来世人的指责、痛恨、羞骂,永远都得不到世人们的认可和祝福。而苔丝呢?她对亚历克只有恨,绝对没有一丝的爱,牵挂,更不要说是怜悯了。安奇尔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他不会用花言巧语骗取苔丝的爱,更不会用那种下流的方式得到苔丝。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苔丝带着遗憾和对丈夫安奇尔的祝福离开了人世。在爱与恨中作出了选择,也付出了代价和失去了幸福。
嫂小说读后感篇2
读了《童年》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与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生活是那样的幸福。
?童年》讲了阿廖沙三岁丧父,他的弟弟刚生下来就死了,阿廖沙和他的妈妈来到外公家生活,外公经常打骂阿廖沙,阿廖沙的妈妈由于受不了这种生活,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离家出走了。阿廖沙只好由外公外婆来抚养。外婆对他非常的慈爱,凶狠的外公在有一次把阿廖沙打昏之后,慢慢地也改变了对他的态度,但因为外公的贪婪最后沦为了乞丐。
阿廖沙的童年生活非常黑暗,但是因为外婆的关心和慈爱让他看到了阳光,我们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生活充满了阳光,如果我们在这样的环境下还不好好学习的话,那就是浪费了我们身边的资源,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嫂小说读后感篇3
沈石溪是当代著名动物小说作家,他的动物小说内容极其丰富,最早接触他的小说是描写动物间感情与智慧的《斑羚飞渡》。这本书上主要是他的几个短篇的选集,描写了动物世界的真挚情感——《天命》中,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象塚》中,母象为了种族在儿子与自己心爱的“人”之间做出艰难选择;《仇恨》中,水秧儿宁可自己爸爸伤心也不愿背叛狼獾;《猎狐》中,戈文亮被可爱的小狐打动,连自己的名声也不顾;《剽牛》中老牛为了孩子过好生活,不惜献出生命;《兵猴》中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危而献出生命……每个故事通过对动物的描写,间接的歌颂了动物间的生存世界,从另一个角度歌颂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间接反映了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使人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应该珍惜的、什么是应该坚持的。
其中的《罪马》是很典型的一篇。《罪马》的主人公是白珊瑚。她是一匹漂亮的优种白马,是马戏团马戏表演的头马,他与驯兽员娄阿甲建立了深厚感情。娄阿甲在表演中意外受伤,她跟着治疗的汽车跑了了二十四里路。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深深自责,竟然绝食。后来,她开始吃东西了,却一直想念主人,终于在她把一切安排好时,悄悄离开了马戏团,去了安葬娄阿甲的地方。
白珊瑚是一只有情有意小心谨慎的马,因为娄阿甲从小养育了她,她宁愿放弃自己在马戏团的优越条件,逃到娄阿甲死亡的地方悼念他。她为自己的离开时刻准备着,自己主动让出显示尊贵地位的头马的位置,多次教训儿子要守秩序,全心辅助新的头马。
沈石溪总是用他的作品大声急呼,呼唤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动物的和谐、改变并走出人与自然的对立。读他的书是享受,是乐趣,更是引领我们感悟真善美的好导师。我喜爱他的作品。
嫂小说读后感篇4
自从我读了《第七条猎狗》,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接下来,《罪马》,《悲情豺母》,《熊王》,《雪国狼王》……一直陪伴着我这段时光。
?天命》中的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悲情豺母中的母豺狗,不顾前谦抚养了仇人的四个狼孩,最终为了它们不惜献出生命。《猎狐》中的小狐狸拼了命去救被猎人捕捉的母亲,《罪马》中的尤种白马是如此的有情有义。等等,等等……
小说中的每个故事都很生动,里面鲜活的主人公,曲折的剧情,时而跌宕起伏,时而荡气回肠。读着,读着,我常常会觉得自己置身于故事中,跟着他们一起哭,一起笑。
然而,读完每一篇故事后,都会令我陷入沉思。让我重新审视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在动物面前,人类常常会表现出自高自大。我们通常会认为,人类是高等动物,动物都是低等动物。不错,我们人类是地球上进化最快的一种动物。我们用智慧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文明。然而,在感情世界中,或是在生死抉择的关口,许多动物所表现出来的忠诚和勇敢,常常今我们人类自叹不如。反观人类社会,每天都有丧失人性的行为在上演。有的人不珍惜家庭,抛弃孩子。有的人不赡养父母,六亲不认;有的人背信弃义,陷害朋友……等等。人有时稍有不慎,可能会变得连动物都不如。
这些故事让我认识到,人和动物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且动物的世界里有很多令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们人类应该学会去尊重它们,并保护好它们生存的环境,和他们永远和谐的相处下去。
嫂小说读后感篇5
在学本文前,曾独自一人捧着沈从文的《边城》静读。虽然从中并未悟出些许大道理。但字里行间带给我的点点纯真,滴滴淳朴,却让我记忆犹新。如今再次读起节选部分来,除了有种与老朋友阔别重逢的感觉外,更让我有了一份更深的体会———发觉一切美的东西。
?边城》虽然有着悲剧性的结局,可那结局未尝不是凄美的合情合理、自然贴切。城内乡民的淳朴是一种美,不谙世事,与世隔绝是一种美,与自然生生相息的生活作息是一种美,民风习俗是一种美,地理风貌是一种美,坚强乐观是一种美,真挚纯真的初恋是一种美,忠贞不渝的坚守是一种美,不顾其他的痴情等待亦是一种美……
文章无处无美,处处皆美,这更是作者沈从文内心深处对美的寄托与追求,亦如陶潜所作《桃花源记》一般,作者将所希冀的一切包括纯真、美好的歌颂均寄于此,只是比起《桃花源记》,更平添了一份悲伤,一份希望无法实现最终湮灭的无奈伤感。追溯过往,追溯那个城外纷乱的年代,作者写此文只是为了平静内心不安与混乱,唤起尘世的纯真,唤起尘世对美的追求,不懈的追求。
然而我时常不解,在其那个硝烟弥漫的年代,如何让心那般心如止水,这种超然物外,心澄澈如镜的品性如何保持?况那番年代,寄亡国之恨于这般平静的文字中,引人细细品味,耐心琢磨需要一颗多么强大的心灵?多么高深的人生境界?多么纯净的尘世净土?
联系今日,无数人生活在欲望的桎哠中,受尽金钱权势的牵制与诱惑,他们终日思量着如何稳居其位,如何尔虞我诈,如何勾心斗角,他们心中没有了美的印象,或歪曲了对美的审评标准。他们内心浑浊,全身充满着让人嗤鼻的恶臭,他们失去了美,更失去了对美的追求。纵然将沈先生呕心沥血的作品捧之当前,恐怕只是依旧“羞见于刘郎才气”。
彼之美,铸成人之美,心之美,纯之美,则万物皆美。
嫂小说读后感篇6
莉迪亚死了。尸体是在湖边找到的,不能确定是自杀和他杀。这急坏了她的家人,然而看到最后,可以确定,这是一场由莉迪亚家人主导的带有“谋杀”性质的自杀。
莉迪亚5岁那年,妈妈因为不满足于当家庭主妇的平淡琐碎的生活毅然离家出走。莉迪亚发誓,只要妈妈回来,她可以为她做任何事。这个“梦想”后来成真了。她的妈妈将她未完成的医生梦加于莉迪亚身上,而莉迪亚只是说“是的是的”,出于被迫的自愿,是一种对妈妈的讨好,是害怕妈妈再次离开的防御性保护。
如果说戴着面具生活,总会由不习惯到习惯。可是,当莉迪亚成长到16岁,她不想再戴着这个虚伪的面具,也不想再背负妈妈的梦想艰难跋涉。最终,在目睹了父亲的出轨、哥哥的误解与冷漠之后,莉迪亚选择那片她曾经失足的小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一切是由她的这个移民家庭造成的。这个家庭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波涛汹涌,就像一个完整的蛋壳里面不成形的的蛋黄蛋白等物质。
玛丽琳是他们的妈妈,她年轻的时候追求与众不同。正是因为想追求与众不同,她与教授家政课的妈妈关系疏离,因为妈妈只会因为家庭而迁就工作。她有着巾帼不让须眉的雄心,想在医生这一行业崭露头角。可是他遇见了詹姆斯,一个华裔教授。她几乎不可自拔地爱上了他,而这份结合让她与医生这份职业渐行渐远。婚后生活很充实平淡,但总是少了点什么,那就是她对生活和理想的热情。这时候,玛丽琳明白了妈妈在自己结婚时说的话,她想摆脱生活的平庸,然而总是事与愿违,求之不得的结果便是离家出走。但当她再次怀孕之后,她知道自己又要回归家庭生活。可是这次回归,她像变了一个人:对做饭表示拒绝,把自己的兴趣强加在女儿身上。
詹姆斯与玛丽琳的性格相反。移民家庭,父母的职业不怎么经得起台面,使他格外敏感,拼命融入人群,极力避免与众不同。后来也正是怕被妻子瞧不起,他转向了同是亚裔的路易莎的怀抱,只有在她那里才能找到快感。这份自卑转移到儿女身上,便是要求女儿多和别人进行相处,对儿子的航天梦置之不理。说到底,这还是一种理想的投射。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出现屈服于父母的意愿的无奈。父母替我们的人生做选择,我们除了接受,别无他法。可是,这难道也不是一种“道德绑架”?我们得不到我们真正想要的,便会得过且过,真正的自己也被淹没在宇宙深处,最后只能说,我习惯了,亦或是:l surrender.(我投降)
也许我们都需要换位思考,以此来避免悲剧的发生!
嫂小说读后感篇7
?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老绅士在身上只剩下一点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去赴约,但是他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食言。相比如今社会上一些只要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老绅士的人性魅力显露无遗。再看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他可以对老绅士说自己已经饱了,可他为了圆老绅士的心愿,咬紧牙关,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性的伟大力量,我也立志要像那两个绅士一样,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我是为面包而写作的。”欧·亨利说。虽然欧·亨利是个著名的作家,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拮据。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欧·亨利常常关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了解他们悲惨无援的处境和苦恼孤寂的心态。贫困算什么?悲惨算什么?苦恼算什么?他们依旧幸福,因为他们拥有比财富更珍贵的——爱。
?麦琪的礼物》,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圣诞节来临,德拉为了给丈夫杰姆买个表链配他最爱的金表,剪掉自己最心爱的犹如瀑布般美丽的长发,卖了20元替杰姆买了表链。杰姆为了给妻子德拉买套梳子梳她美丽的长发,当掉了自己最心爱的金表,替德拉买了套梳子。当杰姆和德拉互换礼物时,彼此都惊呆了。梳子无法再梳美丽的长发了,表链也无法再配闪亮的金表了,可是这时的他们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在分享甜蜜的爱情。也许这是一个含有点点遗憾的故事,可无不透露点点的感动呢?!
?爱的牺牲》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钟爱的事业。一对追逐艺术的年青艺术家夫妇,背井离乡到纽约去深造,却因家境贫困难以施展报复。于是妻子为了生计中断学琴去教音乐,丈夫停止学画而去中央公园一边画画一边出售成品画作。两人虽然中断了学业,却都没有离开艺术。然而,一起偶然的事故让事情的真相暴露出来。原来,妻子并没有“教音乐”,而是为了丈夫可以“卖画”在洗衣坊烫衬衣;丈夫并没有“速写卖画”而是为了妻子可以“教音乐”在洗衣坊做烧火工。虽然同在一个洗衣坊,可是妻子在二楼,丈夫在一楼,所以他们一直没有见过面。这样,他们为了对方不放弃艺术,制造一个美丽的谎言。严酷的生活虽然使他们都放弃了最钟爱的艺术事业,但他们的爱却感人至深。
读这两篇小说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一丝酸涩,这也是欧·亨利小说的悲剧艺术感。并且这两篇小说都有出人意料的结局,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这就是著名的“欧·亨利结尾”。
罗曼·罗兰说过:“爱情,当它作自我牺牲的时候才是人生最宝贵的”。所以这两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收获了人生最宝贵的爱情。欧·亨利的小说也让我们看清楚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冷漠,上层贵族阶级的人们被金钱、利益冲昏了头脑,没有权利去感受爱。爱只有在社会底层小人物身上才能闪现。
爱可以超越一切,这是欧·亨利小说所倡导的。欧·亨利渴望冲破黑暗,但却无能为力,因而造就了他不朽的篇章,也带给我们现在人更多的对人性、良知、善恶的思索。
嫂小说读后感篇8
莫泊桑短篇小说《项链》中的故事让我有说不出的感受。
顾名思义,《项链》全文就是围绕着一条项链展开的:马蒂尔德是个出生在小职员家中的爱美姑娘,她为了参加一个晚会而向朋友借了条项链,舞会上,她是那么美丽,那么让人倾倒。可后来项链却丢失了!马蒂尔德为了不被误会,于是欠债买了一样的项链还给朋友。直至十年后,朋友问起她家这些年为什么这么穷,她才忍不住说出了真相,朋友惊呼:“哦,其实我的那条项链是假的!”
读完全书,马蒂尔德给我的第一觉,就是她爱美。做新衣借项链不就是她爱美的具体表现吗?回家后她在卸妆前说:“趁着荣耀的打扮还在身上,再端详一下自己”,真是爱美达到了恋恋不舍的地步。即使自己贪恋美而酿成悲剧陷入困境,可她爱美爱到无怨无悔!但同时她也是个单纯的人,在接到项链后,又是跳又是搂又是亲又是跑,活脱脱一个单纯女子,宛若一位天真烂漫的少女。十年后,小说中写到:“她带着天真得意的神情笑了。”是的,她爱美,但是她也单纯。
我想莫泊桑不是一个讽刺贫苦人的作家,在他的世界观中,就算女主角曾经虚荣,但十年的惩罚已经够了,作者讽刺的不是她,而是故事中的小资产者。
我相信,没有一个女性不爱美,但真的要做到马蒂尔德那样单纯,那样勇毅,那种面对残酷的困境不气馁,不悲观的程度,也许我们真的做不到。
我敬佩她,她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要坚强,要依靠自己的意志,精神和力量,依靠自己的一双手去奋斗,去拼搏,去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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