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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篇1
书在杜甫的眼里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颜真卿的眼里是“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而书在我的眼里是知识的源泉,是一位良师,是一把能打开通往心灵的钥匙。
我喜欢的书如天上的繁星一样多,比如《格林童话》、《三国演义》、《安徒生童话》、《中华上下五千年》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老旧的《安徒生童话》。
那还要从我上幼儿园时说起。记得那时幼儿园的书上只是一些十几字的诗歌,还附加着一些图,开始看还很有趣,但是天长日久,这些小小的诗歌已经满足不了我的欲望了。也就从那时起,我喜欢上了读书。有一天,我看到其他大哥哥大姐姐们边走边看着很厚的.书,我想:那些书一定非常有趣吧?于是我便和妈妈到书店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但是书里密密麻麻的字我一个也不认识,我隐隐约约地记得,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怀里,一篇又一篇地讲给我听,我每次都静静地坐着,津津有味地听着,仿佛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有时候,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地拍手呢!上了小学一年级,我开始会认字了,所以那本故事书中的内容我已经大致了解得差不多了。到了现在的六年级,那本书也已经变得十分老旧了,我也把它读得非常透彻了,里面的主人公、故事我都能背得滚瓜烂熟、了如指掌了,但是它依然像一位阅历丰富的老人一样,陪我度过课余时间,陪我吃饭、睡觉,因此,我也就与这本书结下了无比深厚的感情。
书陪我度过了许多的欢乐时光,书藉也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我要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茁壮成长!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篇2
我有一位善良而又可爱的老师,她叫刘玲。刘老师不但是语文老师、班主任,而且还是四年级的级部主任。刘老师今年大约40岁了,但是却像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一样年轻漂亮,她经常把瀑布似的长发披在背上,偶尔也会扎一个马尾。皮肤白白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藏在眼镜后面闪闪发光。
有一次,我的语文报纸忘记做了,不过把报纸带到学校了,只因没有做完作业,所以刘老师收作业的时候,我提心吊胆,如果和刘老师坦白,我害怕老师批评我,可是不和刘老师说,也肯定会被刘老师发现的。我非常想对老师撒谎说我做了作业忘记带了,中午再带来,老师的脚步越来越近了,我很害怕,手足无措的盯着我课桌上的书本,刘老师问我“王怡冉,你为什么没拿作业?”我抬起头看着老师。全班同学的眼睛唰地一下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我的脸红了,一个个豆大的泪珠从红色的眼睛里流了出来,我也忘记了撒谎,对老师说了实话:“报纸我拿回家了,可是我忘记做了。”刘老师听后微笑的对我说:“今天一天课余时间把报纸做完吧?”听着老师缓慢的语气,看着老师和蔼的笑容,我慢慢地收住了泪水,用力的点了点头。上午课间时间我做完了,给刘老师送过去,刘老师检查了一遍对我说:“以后记得睡觉前检查作业是否完成,是否带齐,要学会整理书包,你非常诚实,没有撒谎,只要诚恳待人不撒谎,老师同学们都会喜欢和她做朋友”我听后,为我当时还想撒谎说忘记带作业而觉得害羞。
从那一天起,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诚实,做一个人人都喜欢的人,我爱我的老师,她帮我改掉了生活中的缺点。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篇3
书在生活中是司空见惯的,它就向我们的朋友一样。读书就像是与以为有哲学的人交谈,仿佛彼此之间在面对面,里面蕴含着无限的兴趣。但是在我小时候可不这么认为,那是因为小时候不爱看书,总爱玩,说起我与书的结缘,那还有一段经历呢。
在我三四年级的时,总是认为把作业写完就万事大吉了,一溜烟儿就跑出去玩耍,任父母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要多看书,可就是听不进去。
一次我正在家美滋滋的看着电视,可是正当我看得入神的时候,“啪”一声,全院都停电了,可又是夏天,外面那么热,也没有人玩,也不能干坐着呀!于是我就随手拿了本书漫不经心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就慢慢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边不自主的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一页又一页地翻阅着,仿佛自己也置身于这个故事中,好像只有肉体留在家中,而内心深出的灵魂早已随着一个又一个精彩传神的小故事远去了。也就在突然间内心感到充实,精神也得到了升华,仿佛也找到了读书乐趣的所在。
再从世界各个伟大的名胜古迹周游回来后,又与一位位文豪在面对面交谈,有欣赏了唐代许许多多大诗人的文采。在精神一点一点升华中,时间的脚步在一点一点的流动,感觉是那样快,竟然从下午一直到了傍晚,直至又“啪”的一声,才把我从书的海洋里唤醒,把我的思绪拉回家。从此我喜欢,不,是爱上了读书,每得到一本书,就会爱不释手,像拿着一件宝贝一样左右翻看着。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那么偶然,又是那么必然。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篇4
书是一种脱俗的灵魂,是一种非凡的生命,它带我打开知识的大门,吸取里面的精华。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知识的海洋是浩瀚的,海洋是由书汇成的。
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我努力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手在桌子上摸索着什么,啊!摸到了,是一本沉甸甸的书,顿时,我睡意全无,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那本书叫《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我迅速把它拿过来,像一匹饿狼一样,贪婪地阅读着。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爸爸进来了说:”今天的暑假作业做了没有?“我支支吾吾地说:“没,还没泥!”爸爸就说:“先把作业做完才可以看书!”说完,就把我心爱的书拿到了客厅的桌子上,我心不在焉地做着作业,可“身在曹营心在汉”,啊,我要想想办法怎样才能把爸爸收缴到客厅的那本书换过来,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突然我灵光一闪,想到一个主意,我拿了一本《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蹑手蹑脚地走出去,因为当时是夏天,爸爸的房间开着空调,房门是关着的,我迅速把《凤凰社》与《火焰杯》调换了,再轻手轻脚地回到我的卧室,我把门反锁好,连借口我都想好了:因为门栓坏了,如果不反锁门,门就会自己弹开。我不禁一阵窃喜,终于可以接着看我心爱的书了……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这个灯塔点亮了我多姿多彩的童年。书是智慧的钥匙,它开启了我知识的大门。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篇5
有一种颜色在我心中飘扬,而且永不褪色,那就是红领巾的颜色;有一种精神激励着我奋勇向前,那就是红领巾的精神;有一种光荣我将永远铭记,那就是戴上红领巾的光荣;有一种真情在我心中永不改变,那就是我对红领巾的真挚感情。
读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常对我说: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它是由革命烈士的鲜血染成的,戴上它就寄托了祖国的`希望。所以我读一年级的时候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戴上红领巾,在老师的培育下,在目标的激励下,我终于成为一个少先队员,戴上了梦寐以求的红领巾,那时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随着时间地流逝,戴红领巾的光荣渐渐淡了,红领巾的精神也早被遗忘了。但是,那天,一件偶然的事,再一次激起了我对红领巾的回忆
三年级时,在我上完课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一位老人走路时,被一位年轻的叔叔撞倒了,叔叔头也不会的走了,路人也因为老人破旧的衣服而没一个去扶他。我也想视而不见的走鲜艳的开,这时候我胸前的红领巾飘扬了起来,它好像在告诉我:“你这么没有爱心,根本不配戴上我。”我觉得十分惭愧,便想弥补这个过错。我快步走上前去扶起老人,老人的眼里闪着泪光看着我,我用手指了指胸前的红领巾说:“这是我应该做的。”那时我的红领巾比任何时候都鲜艳。
是它,把我从黑暗中拯救出来,是它,净化了我的心,它就是鲜艳的红领巾。
我总有一天要和红领巾告别,虽然它不在我胸前,但它却一直留在我的心中。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篇6
每当我听到别人在弹钢琴时,心里就会想起我的钢琴道路。我的钢琴道路是由汗水、泪珠……等无数的小水滴一点一点积累成的。
这其中就有许许多多关于我的艰苦故事 记得我刚学时,只有六岁,因我的手脚不协调而经常被老师留,那时的我,是个天天泡在蜜罐里,被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娇生惯养的小皇帝,哪里经得起老师这样对我,于是,每当在弹琴时,我总会默默地流哭泣着,可老师却毫不在意。我越哭老师留的时间就越长。过了段日子,我也不哭了,因为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想弹好钢琴,不仅要爱弹钢琴,也要有毅力、有决心这才能弹好。这个道理不但让我在钢琴上进步了,而且我在家里的表现也变了变了,我变成了一个勤劳懂事的好孩子。这让我的家人也感到由衷的高兴记得有一次。
在我们学校,要举行一场比赛。那天,来到现场,每个人的实力都很强。学的时间一个比一个长,有5年的、有8年的,估计都比我学的时间长。顿时,我就紧张起来了,妈妈好象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没事的,少辉,重在参与嘛!大胆点。”听了这句话,我想平常一样,把平时艰苦联系的水平发挥了出来。琴声刚完,台下就想起了热烈的掌声。回到家,家人们个个竖起大拇指表扬我,决定庆祝这个特别的日子。那是我最开心的一天!
钢琴它已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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