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读后感中蕴含着丰富的情感,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将自己的感悟与他人分享,产生思想的碰撞与交流,下面是会述职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哈利波特7读后感7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哈利波特7读后感700字篇1
一部名为《哈利波特》的魔幻小说风靡全球,接着以一年一部的速度迅速抓住了青少年的阅读兴趣,在2010年之际,我有幸收获了一全套《哈利波特》小说,细品后深切地感受了一段心灵上的魔法之旅。
小说笔法轻快优美,以一种十分迎合读者接受程度的口吻来叙述这一件件发生在主人公身上的时间。
整套系列小说共7集,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场景,描写了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以消灭伏地魔的故事,该系列小说被译为67种语言,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5亿本,位列世上最畅销小说之列,此外,美国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将其改拍为8部电影,成为世上最卖座的电影系列,总票房收入达78亿美元,作者也由一个“灰姑娘”转变为“白天鹅”,过上了幸福安逸的名人生活。
小说是由第三人称表述的,以哈利波特为中心人物,全程以哈利的视角来表达,或许这也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次要角色也刻画得活灵活现,书中也有很多有关道德方面的内容,随着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不断升级和激烈化,人性阴影也被淋离尽至展现出来。
经过我阅读,我发现此书中作者将现实社会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也融入了情节中,这些偏见是反派伏地魔的观点,书中偶会出现一些不会魔法的普通人,作者也称她写的这七部,一部比一部灰暗,随哈利的成长,伏地魔也日益强大,作者笔法也愈来愈成熟,加之主角的不断成熟,无论从内容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至高潮。
其中哈利的许多品质都很值得青少年学习,特别是坚持这一方面,也许在些许老师眼中,哈利并不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孩子,相反却有些调皮,会公开与老师顶撞,但当他下定决心认真去做一件事时,任何困难和理由都不能阻挡他的前行,例举其一个片段来说明:幼小的巫师同能力有限无法攻击其它灵物,但一次幼小哈利为了救他的哥哥,竟奇迹般地将成年巫师都无法做到的魔法完成,打退了摄魂怪。这一段令我很难忘却生活中许多事也是这样,只要你有信心,坚持下去,往往奇迹就会发生。
现在我想我知道《哈利波特》被列入中小学课外必选阅读一样中的主要原因了,进行一场心灵上的魔法之旅,何乐而不为呢?
哈利波特7读后感700字篇2
小说《哈利·波特》是j·k·罗琳的作品,写了三个人物——哈利·波特、赫敏和罗恩一次次地战胜伏地魔的故事,表达了她对正义的渴望,证明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道理。文章写得情真意切、情节曲折、富有哲理。读后,我产生了强烈地共鸣,进一步明白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道理”。
小说一开始说明了哈利与伏地魔的关系。伏地魔是哈利的杀父母仇人,但在杀哈利时却跟哈利有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哈利没能被杀死,伏地魔却手无缚鸡之力了,人也不是人,鬼也不是鬼了。哈利后来长到11岁知道自己是巫师,上了霍格沃茨,7年都在和伏地魔和他的手下殊死搏斗,最后一年,他7年级时,终于把伏地魔给ko了。我认为这部书告诉我们: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无论反派有多么恶毒,正派都会将他击倒。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就拿一种社会现象,警察抓小偷来说,不管小偷逃到哪里,不管小偷有多狡猾,不管小偷有多大能耐,能上天下地,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偷逃到最后总是被警察抓回,这就证明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哈利战胜了伏地魔,警察抓住了小偷。
由此,我又想到我看的动画片,比如《喜羊羊与灰太狼》《巴拉拉小魔仙》。喜羊羊每一次都可以认出装扮好的灰太狼,还可以从狼口中把伙伴们都救出来。灰太狼每次都会被小羊们从大炮口发射出去,喜羊羊每次都能战胜灰太狼。
?巴拉拉小魔仙》也是,比如在奇迹舞步里,哈莱王后抓了雅雅公主,让贝贝公主一个人孤军作战,可是小魔仙帮助了她,并帮助她回到了双子星,双子星也名正言顺地成为了十二星座之首。这两个故事也告诉我们: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不管经历了万般波折,也一定会成功打倒反派的。
正义是永恒的,反派是一时的,永恒的正义终将战胜暂时的邪恶,我们都要为正义加油!
哈利波特7读后感700字篇3
我看的第一部完整的小说就是《哈利波特》,闲来无事的翻开它,却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哈利波特这本书讲述的是魔法界七年来的兴衰史,在这个故事中,哈利在逐渐成长,从一个11岁的小男孩成长为带领整个魔法界为了自由而战争的领袖。
友谊,是人生最珍贵的感情之一。古今中外不知多少名人用多少优美的诗句来歌颂与赞美过它。曾经有一位伟人说过:“得不到友情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情的社会,只是一片繁华的沙漠。”朋友就是友谊的代言人,他们不曾嫌弃任何人与放弃任何人。而用他们那宽大的心去容纳与接受别人,使别人能在他们的身上感受到友谊的温暖、关怀。这些正是我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上体会到的。
一样,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用自己手掌心所创造出来的温暖来抵御冬天的冽风酷寒。更重要的是,哈利·波特拥有必胜的信仰,面对困难,他从未低头。从他拥有头上那道疤痕开始,他就注定放弃,便会消亡。坚信自己终有一天可以击败杀死自己父母的人。他为这目标,一直奋斗。他并未因为伏地魔的强大,而认为自己一辈子也无法追赶上,而放弃。
罗琳女士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充满神奇的国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奇幻的享受,但其实现实世界的她,生活得也很可怜。当时,写《哈利波特》的时候,她十分贫困,还带着两个孩子,只能在一些饮料店里写作,在创作的同时,又传出一个痛苦的消息,她的母亲去世了。面对这些打击和挫折,她为什么没有去轻生,没有放弃希望?那是因为,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为了孩子能活下来,她也必须活下来。也正是因为她的坚持,才有了《哈利波特》的横空出世,火遍大江南北,名扬世界各地。
从未认为自己不行,若他从一开始,面对强大的敌人,就心退意,哪来后面的惊天之战。我们生活中,更要如他们一样,认为自己是行的,好的。人无完人,但若丧失对自己信心的人,定会使自己的缺点愈加放大;而坚信者,才会在发现后,去完善,改正他们,让自己成长的更强大。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就像我们乔大大,从咬了一口的苹果上接受启发,这是很多人无法做到的,为了这个苹果公司,他可谓是绞尽脑汁都没有想出头绪,就看到了苹果,脑子一热,就有了现在的苹果公司,这就是创新精神!
哈利波特7读后感700字篇4
想必大家都读过《哈利波特》吧?那大家应该都知道斯内普和哈利的关系吧,他们从《哈利波特》的第一册书中就成了“仇人”,哈利自从知道自己是巫师,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后,就遇见了他的魔药课老师——斯内普。
斯内普是斯莱特林出身,现在是斯莱特林的院长,在他小时候,哈利的爸爸詹姆就和他关系很不友好,所以斯内普就把很多气撒在了哈利和其他格兰芬多学员的身上,这让哈利、罗恩、赫敏都很讨厌他,他不仅经常找格兰芬多学员的茬(尤其是纳威,斯内普抓住了他老忘事的特点,狠狠的骂他,导致纳威最怕的人就是斯内普,一看见斯内普就吓得发抖),还狠狠地给格兰芬多扣分,使格兰芬多的学员几乎都不喜欢斯内普。
但是,在最后一册,斯内普被伏地魔汤姆杀死后,哈利拿到了他的记忆,才知道了真相:原来,从斯内普还是个十岁左右的孩子的时候,他已经爱上了他的邻居,也就是哈利的妈妈——莉莉,一开始,莉莉对斯内普也有好感,对哈利的爸爸詹姆反而很讨厌,但到了霍格沃兹,他们越来越大,莉莉渐渐爱上了詹姆,冷落了斯内普,这使斯内普很恨詹姆,但他还是放不下对莉莉的爱,即使他们已经结婚生子。
在伏地魔杀死哈利一家之前,斯内普还曾恳求过伏地魔不要杀死莉莉,可伏地魔却无情的杀死了莉莉,这使斯内普很伤心,也很气愤,,这时,邓布利多找到斯内普,希望他可以保护哈利,斯内普一开始不愿意,但他看到哈利的眼睛,那简直和莉莉一模一样,他顿时就心软了,同意保护哈利,去伏地魔身边潜伏,做一个“假食死徒”,这给邓布利多增加了很多有用的情报,。我很佩服斯内普的逻辑思维能力,他在伏地魔身边那么久,不但没有被发现,还成了伏地魔最信任的人之一,我想,在前几册中,斯内普对哈利并不讨厌,只是他不能被别人发现,不得已才那么做的,这,可能就是爱的伟大力量吧!
哈利波特7读后感700字篇5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7读后感700字篇6
今年暑假,我过的既充实又有趣,有空的时候就会看我喜欢的《哈利波特》。这套书一共有七本,我已经看完了四本了,一本书都有好几十万字呢!今天我就跟大家分享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是一位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也带着眼镜,不同的是他有着和我截然不同的经历。哈利一出生,他的父—母就去世了,他被送到了他姨妈姨父那里去了,他们对他很不好。
哈利住在一个楼梯间里,那里的空间非常的狭小,只能容得下一个人,每当有人走过楼梯,就会哗啦哗啦落下灰尘。我想如果哈利的父母没去世,那他应该会有一个明亮的大房间住。
哈利想写作业,可是为了不被发现,不得不打着手电筒利用夜晚的时间来看书写作业。如果哈利的父母还在的话,他一定可以和我一样趴在书桌上,打开台灯来学习。
哈利的表哥达力每次过生日都会收到好多礼物,有一次收到了36件礼物,他却说去年有37件呢!然而哈利的生日却没有人记得。我想到了我,今年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去甜品店里买了一个大大的贵贵的蛋糕,还请了好多人在饭店里给我过的生日。想想我比哈利真是幸福多了,我想起了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
可到了魔法学校后就不一样了,这里是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这里有老师们的关爱,还有好朋友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他找到了一个有爱也有奇迹的地方。在这里他可以打魁地奇球、学习黑魔法防御术,上魔药课和飞行课等课程。你还想知道哈利在魔法学校更多有趣的故事吗?就请和我一起来读《哈利波特》吧!他真的很有趣,相信你一定会喜欢它的。
哈利波特7读后感700字篇7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7读后感700字篇8
早就听说过《哈利·波特》这个系列的书,它在全世界都是一套热门书,我早就想看了。
开学初,倪斯涵带来了一本书,问我要不要看,我拿过来一看,这不就是我一直想看的《哈利·波特》吗?我的双眼立刻放出光芒,马上像倒蒜似的使劲点头。
这本书描绘的是一个魔法世界,故事是由一个名叫“伏地魔”的黑巫师引起的。在某一天的晚上,哈利·波特的父母为了保护一岁的哈利·波特被伏地魔杀死了,而伏地魔本人也因魔咒反弹,而暂时死亡。九年后,哈利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在那里,他认识了好朋友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以及其他的许多同学。
在霍格沃茨的每一个学期,哈利都会遇到一些和伏地魔有关的危险,第四个学期快要结束时,伏地魔居然靠自己的魂器复活了!
越来越多的人因为伏地魔这个恶魔的复活而死去。为了不让更多人再受到伤害,哈利和赫敏、罗恩一起经历千辛万苦,找到并毁掉了伏地魔所有的魂器,最后打败了伏地魔,并取得了胜利。
这套书吸引我的不仅仅是那些变幻莫测的魔法,它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首先,我明白了要学会团结,如果哈利他们各自坚持各自的意见,不团结在一直,是不可能战胜伏地魔的。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如果我们不团结,不往一处使力,就会使团队活动无法顺利进行,如果我们不团结,很多事情都不能做成!
我还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冲动,一定要先让自己静下心来冷静地思考,再去做这件事情,否则,你做的事情可能不会让你得到你想要的结果,在做的过程中,还可能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我懂得了看人不要老看外表,一定要对那个人多了解,不然很容易误把好人当坏人,把坏人当好人。
这套书充满悬念,引人入胜,吸引着读者一点一点跟着作者一起去探索其中的奥秘,在探索过程中,同时获得了许多宝藏,取得了精神上的财富,这真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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