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存在能够有效防止未来的法律争议发生,合同的履行应遵循约定的时间节点,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下面是会述职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长期运输合同6篇,感谢您的参阅。
长期运输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
一、委托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汽车货物运输代理,门对门业务。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事宜时,应认真确定填写乙方所提供的《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并由乙方签收。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应当时告知乙方代取货物的名称、数量(件数),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不得隐瞒限运、禁运物品。
4、甲方应按所托运的实际价值投保,付给千分之三计算保险费,由乙方向保险公司代保,
5、乙方指派____________为与甲方货运代理事宜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之间一切有关货物代理事宜,货物的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的结算、客服的处理等。
二、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得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双方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避免被无关人员接触。
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
三、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1、双方运费以月结方式,甲方须在次月底前将上月运费和服务费以现金,转帐或支票形式支付乙方。
2、甲方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更改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委托事宜。
2、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包装标志,对于零散货物,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大包、装箱等必要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人工费用的权利。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4、对于托运货物,乙方保证自甲方交付货物后按协议时间到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5、货物到达自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6、收货人提货时,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包装完好,封条完整,则视该票货物安全抵达。
五、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支付委托费用的,按照应付款额百分之十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的违约金。
2、乙方弄丢货物引起的甲方损失,乙方要按当时保价赔付甲方。
3、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均可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拒力;
b、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损坏或毁灭;
c、包装内部设备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d、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e、货物的合理损耗;
f、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
六、合同解除
1、一方解除合同,都须以书面形式在三十日前通知对方。
2、协议解除后尚有待结算费用,一方须在七日内向另一方提出《结算通知》,并附有效单证,其中一方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生效,有效期一年。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附件《发货价格表》一份,不足之处另议价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运输合同篇2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一、甲方 分公司工程,因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二、 设备的拆卸(安装)地点和时间期限:
1、拆卸(安装)的地点:
2、拆卸(安装)的时间期限: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符合设备出厂技术要求,通过设备安全检测,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
四、甲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 运输要求:
1、运输途中的包装要求:
2、乙方在拆卸、安装和运输途中,要保证物品完好,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调换。被拆卸、安装的物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 乙方负责卸货,安装。
3、 乙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 验收标准、方法和质保期限:
1、验收标准和方法:
2、质量保证期限: 自验收合格后 月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在收款时,必须先开具正式的发票。
2、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天内支付预付款 %,计人民币: 元。
3、 ,支付进度款 %,计人民币 元。
4、验收合格后 天内,支付进度款 %,计人民币: 元。
5、质保期满后,支付质量保证金 %,计人民币:
八、 服务要求:
1、需甲方配合的地方:
2、乙方的服务承诺:
九、 环保、安全要求
甲方已实施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要求。
1、乙方应编制设备拆卸(安装)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经甲方安全、设备、技术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业。
2、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3、提供拟进场使用的设备清单和相关验收资料,经甲方验收批准后,方可使用,保证进场设备机况良好,符合国家环保、安全规定。
4、提供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清单和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
5、乙方操作工及业务联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乙方应设现场安全监护,设备吊装、拆卸作业、运输途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设备现场拆卸、安装过程,必须做好废油、废回丝等废弃物的收集、回收工作,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向大地排放。
十、 其他约定:
1、甲方委派 同志为本合同的业务联系人 , 负责本合同的执行。 元。
2、乙方委派 同志为本合同的业务联系人 , 负责本合同的执行。
十一、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每迟延一天按本合同合计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将本合同擅自转(分)包给第三方进行,如发现乙方擅自转(分)包给第三方,乙方按本合同合计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3、其他违约行为:
十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签约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签约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附注: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正本 份,副本 份,具同等效力。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3、本合同签订地:上海市交通路1565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运输合同篇3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定: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在出货之前将订仓资料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运输计划。
2、 对于甲方已委托的运输计划,如需变动,须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更改运输计划 。
3、 甲方如因所报名称,件数不符(携带违禁品),导致海关扣货及处罚时,以及由此乙方受到的连带处罚,甲方必须赔偿一切损失,直止事件完满为止。
4、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让乙方提货,如乙方无法提到货,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二、 乙方责任
1、甲方将其公司的国际空运运输业务交由乙方乘运。乙方对甲方的所托运输予已全力保障并提供优质服务。如因乙方安排不当而造成货物受损或丢失的,乙方应将承担相关的责任,直止事件结束为止。
2、对于甲方货物的安全,采取由甲方投保的方式。如货物出现任何损失非乙方责任的`,乙方协助有关赔偿事宜,但并不赋予直接责任。
3、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严格按运输计划执行,任何意外情況或突发事件,包括出货时间变化与航班变化等,双方均须提前沟通,协商。
4、因天灾及人力不可抗拒事件造成意外及事故(例如飓风、罢工、劫机及有关影响飞行安全等等)归属于免责范围之内。
5、空运有关事项:依据iata公会所定订为准及提单後面说明事项。
6. 时效延误:空运时效由乙方出货前确认给甲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参考第四条)外,如货物抵达时间超过确认时效48小时以上,则乙方收取的运费须按所延误天数5%/天进行赔偿.
7. 货物在乙方可控制范围内(即从工厂取货后到上机前)出现的破损.丢失问题.乙方无条件按发票货值全额赔偿.甲方货值须在发货前提供确认.上机后货物的破损.丢失。则参考航空公司赔偿条列。
8. 对于买单出口货物: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做好报关单证。如因乙方过失,报关资料未符合甲方提供的资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直至事件圆满处理.另由此造成的时效延误,(正常通关半天到一天)归属于空运运输时效之内.(参考第六条),若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货物不相符合.(乙方提供的报关单证与所提供资料相符).造成报关的延误与损失则甲方全权承担.
三、结算方式
1、 甲方跟据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上运费率计算实际运费付给乙方。如需税务发票,另加税费:2%。
2、乙方将在货物离港前2至3天与甲方书面确认当地费用,甲方应在1个工作日之内签字确认费用清单,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如货物离港之後不予确认,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拒付.。
3、甲方与乙方协商的付款方式为月结,甲方应在次月月底前将上月货款结清,逾期需按欠款额千分之五/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因特殊原因,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说明, 以商议结果为准.
4、甲方每月出货的货量不少于每月四票.运价根据货量运输方式提前确认.以便甲乙双方财务对账.
5、我司提供人民币、美金付款账号。美金收汇,按人民币6.4:1换算美金。
四、协定终止
1、甲方欲终止本协定,应电话确认及正式书面通知乙方财务部,7日後协定终止即自动生效.
2、协定终止後,协定双方仍应承担协定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的尚未履行之义务与责任.
3、本协定有效期自签定日期起,以一年为限.
4、本协定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内容双方未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定内容执行。
五、法律与仲裁
1、本协定不适用於个人,个人单位,仅适用於公司行号.
2、甲方协定签章请依公司公章、签字为准.
3、本协定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4、协定双方执行协定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以法定程式照章办理.
六、乙方收款账号码:
账户名:
账户:
开户行:
七、协定生效
1、本协定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甲方应结清所有费用,本协定方可执行.
2、本协定一式正本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留存.
本协定於 年 月 日 於 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运输合同篇4
托运方:
地址:
电话
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为促进双方长期运输合作事宜的发展,根据《合同法》本着诚信原则,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标的:每批次货物名称、规格、件数等以托运方销售清单为准。
第二条:运输及结算:运费价格以每立方米为计算依据,具体标准如下:
1. 发往 运费价格为/立方米;
以上报价不含送货费,如需送货,另行协商。(如一次发货量超过10立方米,承运方负责免费送货,收货地; 。)
运费结算方式以由承运方凭发货单到托运方按次结算。
第三条:每批次货物运输期限为发货后 天内到达目的地并交付指定收货人。非人为因素(如天灾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逾期到达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接货方法:由托运方送至承运指定地点,如需上门提货双方另行协商。
承运方接收货物时,应仔细检查货物是否齐全完好,如于清单不符或有问题的承运方应当当场拒绝运输。
第五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1. 托运方发往上述区域的货物有承运方托运;
2. 托运方有权利在货物运到目的地前向承运方提出变更目的地的要求(所产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承运方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完好地运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货物逾期到达的,托运方有权按逾期到达货值的日万分之一要求承运方承担违约金,因此导致客户退货的往返运费由承运方承担;
4. 运输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承担因此给托运方造成的相应损失费用;
第六条:合同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1年。双方于期满时若无提出异议继续发货的,本合同继续有效,自动逐年延长。
第七条:合同期内每批次运输争议以合同条款为准,如发生纠纷,由托运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承运方证件及委托人证件复印件委托书。
长期运输合同篇5
甲 方:签订地点:武 汉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钢材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105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武汉市区范围内(根据材料堆放仓库地点确定货物起运点,或者由甲方指定);
货物到达地:十堰市区范围内(由甲方确定具体货物到达地点)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 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9:00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10日和25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但在十堰市及其所辖区内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 方:湖北力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期:
长期运输合同篇6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与今后每次运输交易的关系事项
一、 本合同签订后,与今后具体发生的每次交易中的托运书、货运单、提货单、各种签收单证及函件等,共同规范甲乙双方的运输交易行为。
二、每次交易中的货物、包装、装车起运地、目的地、到货期限、收货人、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价格、送货费用和保价运输等,在每次交易中商定且体现在托运单据及资料中。
三、运输价格以乙方对外统一公布的价目表及其变动表为基础,由甲乙双方发生交易时商定,并以甲乙双方代表签名或盖备案章的托运单或货运单等资料为准。
第二条 托运事项
一、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装运货物。乙方在甲方工厂装运时,服从甲方厂区内的统一管理(但不接受甲方按自已的制度进行的处罚)。甲方有权对乙方代表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合理地要求更换代表及工作人员。
二、甲方应将托运货物的品名、性质、重量、包装、瑕疵(含夹带禁运品、危险品的)等真实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根据运输需要,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装运单据等。否则,乙方知道后将拒绝承运;因未拆包装等原因而未发现的,可以在发现时任意处置并及时通知甲方,且要求甲方承担该票(次)货值10%—50%的违约金,乙方因此受损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也由甲方承担。
三、货物包装应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否则乙方可拒绝运输并由甲方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包装,甲方对自己的包装承担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包装的,应支付包装物料及人工费,包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如甲方要求乙方降低包装标准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对运输业利润的低利率与高风险等特点,及相关法律对承运人责任限制及免责条款有足够的了解。为化解风险,应向乙方申请办理保价运输。航空、汽运的保价费均为货值的0.3%。
五、实行保价运输后,当乙方得知发生了保价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在3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的期限向乙方提交相关的证据资料,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六、甲方在办理托运手续时,如不如约申办保价运输并交纳保价费给乙方的,一旦发生包括已报案的盗、抢、骗而致货物毁损、灭失在内的非不可抗力事故的,如乙方应承担责任时,空运按货物损失部分20元/公斤,汽运按货物损失部分运费的2至4倍赔偿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事项
一、乙方具有法律规定的承运资质,否则,由此导致甲方货损和延时交货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有权了解货物的在途、到达及提货情况。可能延时或货损时,乙方应主动通知。
三、乙方应在每次具体交易中约定的到货期限到达目的地并将货物交给甲方在托运凭证上指定的合格收货人。无故延期的,甲方可以按每延期一日,少付10%的运费给乙方,但最多少付本票(次)运费。若运输途中,遇到恶劣天气,交警、运政等相关部门多次长时间检查车辆,修路,全国性节假日,突发性机械大故障,交通事故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延期的,乙方首先应及时通知甲方,然后尽快缩短延误的时间。但以上情况不是乙方人为过错,因而不承担延期责任。收货人延时收货或不收货的,乙方不承担延时责任。
四、乙方应将托运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并交给合格收货人,否则,造成甲方货损的,按第二条第五款、第六款赔偿。但若收货人得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不提货的,乙方不承担未及时、安全交货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五、乙方接受甲方变更运输目的地和收货人的合理的且乙方能够接受的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申请),除非乙方因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的变更要求。但因变更增加的运杂费,甲方应在变更申请书中承诺支付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因乙方原因误达目的地或误交不合格收货人的,由乙方自行纠正并承担增加的运杂费。造成延时交货或货物损失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予以赔偿。
七、发生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的事件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或双方商定的方案对甲方进行赔偿,但甲方不得以此延期或拒绝支付已到付款期的运杂费给乙方。
第四条 目的地收货人签收货物等事项
一、收货人得到通知后超过五日不领取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收取相应保管费。收货人、托运人超过十五日不领取货物的,乙方有权处置货物(包括丢弃、变卖。变卖后,扣除变卖费用及本次或累计所欠运杂费后的多余部分,返还给甲方)。甲方在十五日内弃货的,应向乙方提交书面弃货通知。无论甲方主动弃货还是乙方处置货物,甲方均应如约支付运杂费。当约定收货人支付运杂费(即运杂费到付),但收货人却不予支付或不提货时,运杂费应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提货代表不持委托书、身份证或持不合格的委托书、身份证要求提货的,乙方有权拒绝且不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义务要求收货人提供合格的委托书和身份证等资料。
三、由于货物的性质和长途运输的振动、装卸,甲方允许乙方交货时的货损、货差率为 %。
四、甲方以要求乙方返回甲方的销售送货单、收货人签收的提单或其它收货凭证作为支付运杂费条件的,乙方只要能提交以上足以证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已经收货的任意一种资料的,甲方就应当支付全部运杂费给乙方。
五、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甲方业务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此举不影响支付已经发生的全部运杂费。甲方也不得把乙方给予的优惠运价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 运杂费的支付事项
一、上一自然月的运杂费,在本月5日前,由甲乙双方对帐确认(如果双方通过传真及其它简易方式不能确认对帐数目,或虽已确认但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则甲方代表应在对帐单或帐款确认函上签名或盖财务专用章等工商备案章)。双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运输业统一发票(甲方不要求开票的除外。但开票之前,甲方已收上次发票而未付款的,则应支付上次发票款后再要求乙方开票)。甲方代表应在发票签收单上签名或盖备案章,并于收到发票后日内(最迟不得超过本月号)支付现金、交付支票(出票日期不得超过此日期)或通过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甲方也有载明运杂费的凭证联,通过统计后再与乙方核实,应明知付款数额,应主动对帐并按期付款。
二、当一个自然月内运费每当达到 万元时,甲方不按上款时间和方式付款,而应在每当达到此数额之日起三日内付清此数额的运杂费。该月余下不足万元(与上行空格内的数额相同)的部分,按上一款对帐后下月支付。本款对帐、开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三、当一个自然月的全部运杂费不足万元时,则于该月的下一个月3号前付清该月全部款项。从下一月起,改按每7天口头或书面对帐,并于7天满期之日起两日内付清。开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四、甲方不按时确认乙方的对帐数额,则乙方可按托运书、货运单、提单以及收货人各种签收凭证等能够证明运杂费数额的资料,向甲方收取运杂费。
五、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如果乙方主张并未实际收到甲方的付款,则甲方应提供乙方开具的收款收据或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来证明已实际支付了发票上的金额给乙方。
六、如果乙方收款代表上门收取甲方运杂费时,每次均须持三日内有效的收款委托书原件(或公函原件),否则,甲方应拒绝支付。超过壹仟元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款代表支付现金。甲方违反本款约定,乙方无须举证证明自已未实际收到付款,则可主张甲方没有对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七、甲方延期付款,应支付每日延期额的0.5%的违约金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及解除情形
一、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发生的运输交易均有效。
二、发生下列情况时,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已经发生的交易应受本合同调整):
1、根本性违约。如乙方未及时、安全地履行运输义务,未将货物如约交给合格的收货人或拒绝履行双方约定的赔偿义务和商定的赔付数额;甲方未如期如量支付约定的运杂费。
2、在实际合作中,由于运输价格、运力、到货期限、运输线路、保价运输、待运货物的性质是否适应运输等无法达成一致的。
三、解除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但下列情况例外:
1、双方届时同意立即解除的。
2、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且在10天内达不成协议的。
3、甲方拖延、拒绝对帐或拖延、拒绝支付运杂费达到10天的。
四、解除合同时,未到付款期的运杂费视为已到期。乙方提出解约的,解约之日起15日内支付;甲方提出解约的,解约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第七条 附则
一、签定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交已盖公章的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给对方。
二、受托人作为业务代表,任何一人均有权在托运书、货运单、出仓单、对帐单、帐款确认函、发票签收单、各种来往文件、函件上签名(但乙方的收款代表,在实际收款时由乙方临时书面委托;甲方代表需分工的,应在委托书中表明)。变更代表应向对方及时提交书面变更通知,或重新递交委托书。姓名须打印在委托书上。如果手写,则须在姓名上盖章,否则不对姓名真实性提出异议。
三、本合同的所有空格,在提交各方审批前均需打印填好。任何手写改动的文字(不论文字上是否盖章)均无效。确需改动的,应另签补充协议或重签合同。
四、本合同之争议,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五、本合同正文一式两份,每份共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其它约定 (此条非必备。增加内容必须打印,不增加的删掉此条,不留空白,否则,此条不产生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名人: 授权签名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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